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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 Trends2015-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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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發布說明
湖南省國際工程咨詢中心受湖南省人民醫院委托,開展湖南省人民醫院全科醫生臨床培養基地和健康管理中心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現根據國家《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環發[2006]28號)文件精神,向公眾進行第二次信息發布。
二、建設項目概要
1、項目名稱:湖南省人民醫院全科醫生臨床培養基地和健康管理中心項目。
2、項目基本情況
本項目位于長沙市河西梅溪湖片區(原望城縣天頂鄉燕聯村),用地西臨麓虹路(平川路)。總用地面積約11999.9m2,總建筑面積約48059m2,用地規劃為健康管理中心、全科醫生培養基地兩棟建筑,其中健康管理中心為一棟10F的主樓和4F裙樓,建筑高度42.3米,全科醫生培養基地為一棟15F的主樓和2F裙樓,建筑高度57.9m。全科醫生培養基地計容面積11849m2(不含地下車庫),包括臨床技能模擬中心、教學用房、培訓用房、報告廳、學員宿舍、食堂和設備用房等;健康管理中心計容建筑面積18149m2,包括健康體檢、咨詢、康復門診、康復病房及相關配套用房等。工程設計總工期約2年,預計于2017年10月建成。
三、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及采取的相應措施
a)水環境影響
項目區水環境影響主要為營運期排放的生活污水和醫院污水。生活污水和醫院污水中的污染物主要為BOD5、COD、SS、氨氮及糞大腸細菌群等。項目區內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食堂餐廚廢水經隔油池處理后,排入麓虹路路沿線市政污水管網;項目產生醫院污水進入院內醫療污水處理站處理(特殊廢水須經預處理后方能進入醫療污水處理站),出水達到《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466-2005)“表2中綜合醫療機構和其他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預處理標準”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根據長沙市城市建設總體規劃,該區域城市污水將納于長沙市岳麓污水處理廠處理,最終排入湘江,對評價區水環境質量影響較小。
b)環境空氣影響
項目區施工期環境空氣影響主要為施工基建揚塵,施工基建揚塵可能會使周邊居民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影響。因此,在項目區施工過程中,應采取相應的粉塵與揚塵污染控制措施,嚴格執行《城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揚塵污染控制若干規定》【長環發【2013】24號】,落實項目環評文件中提出的各項揚塵防治措施,防止或減小項目建設及運輸過程中的揚塵對環境空氣的影響。
項目區內所用能源為電力、管道天然氣,從源頭上控制了燃料廢氣對周邊環境空氣的污染。車庫尾氣排口設于綠化帶當中,排風口不朝向敏感點,遠離人群活動場所;食堂餐廚油煙廢氣由排氣豎井從裙樓屋頂排放;發電機排煙系統經發電機房排煙通道至地面綠化帶排氣亭排放;醫療廢水處理站產生惡臭通過除臭裝置處理后外排;鍋爐煙氣經過專業通道引至屋頂高空排放;對區域空氣環境質量影響較小。
c)聲環境影響
施工期應合理安排施工時間,盡量避免高噪聲設備同時施工。加強施工期施工管理,在夜晚22h至翌日6h應禁止高噪聲設備的施工,如確因工程施工需要,需向環保局經申請夜間施工許可證,批準后方可實施,并需告知附近居民。在項目施工階段應盡量將高噪聲施工機械或者設備布置在東面遠離幼兒園和集中居民區一側,合理安排項目區西側的建筑施工工期,必要時在西側臨近快樂成長藝術幼兒園、岳麓區東方苗苗幼兒園及上柏家堂社區一側設置臨時隔聲屏障,減輕施工機械噪聲對幼兒園和臨近居民區的影響。施工過程中業主應充分協調好關系,確保不發生環境噪聲擾民糾紛。
項目配套水泵、通風設備、柴油發電機鍋爐房等較大噪聲源設備全部置于地下層,設置單獨的設備間,其設置位置應與地面主體建筑錯位,防止設備振動噪聲直接影響地面主體建筑,并采取有效的隔聲和消聲措施。冷卻塔設置于健康管理中心裙樓屋頂,冷卻塔設置消聲導流罩,并在基礎下加彈減震器或橡膠減震器,冷卻塔設置盡量遠離住院部,并且在靠近中央空調冷卻塔一側住院部相應樓層安裝隔聲窗,減小中央空調冷卻塔對住院部聲環境的影響。
營運期麓虹路交通噪聲對項目區有一定影響,為減少交通道路車輛運行對項目區聲環境的影響,靠麓虹路一側加強沿街的綠化,道路與項目之間和項目內多種植較高大的闊葉常青樹種。
d)固廢影響
固體廢棄物主要為生活垃圾和醫療廢物。本項目醫療廢物全部分類收集,進行必要的消毒處理后,置于專用臨時儲存柜(箱)中,送院內擬建的醫療廢物間暫時貯存,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長沙瀚洋環保技術有限公司)進行無害化處理;污水處理站污泥在污泥池內經干化消毒濃縮后,與醫療廢物一起交由長沙瀚洋環保技術有限公司進行無害化處理;生活垃圾采用袋裝收集后送擬建的生活垃圾房暫存,然后交由岳麓區環衛部門統一清運;餐廚垃圾經收集后嚴格按照《長沙市人民政府令(第110)長沙市餐廚垃圾管理辦法》處理,統一交由長沙餐廚垃圾處理中心處理。項目區內產生的垃圾經分類和定期及時清理后,對項目區環境影響較小。
四、綜合結論
本項目的建設符合《長沙市城市總體規劃》、《長沙大河西先導區梅溪湖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要求,項目總平面布置和選址合理,配套設施布置方位合理,產排污能夠達標排放。本項目的建設將促進全省全科醫生培訓活動的開展,確保國家規劃整體目標和湖南省實施目標的實現;另一方面可以提升梅溪湖片區的醫療衛生水平和基本醫療保障服務能力,有利于社會的穩定和發展。但其施工期和營運期會給周圍環境帶來一定的污染影響。通過認真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確定的各項環保措施,并做到“三同時”,可將其對環境的不利影響控制在允許程度內,從環境保護的角度分析,本項目建設可行。
五、聯系方式
1、建設單位
1)名稱:湖南省人民醫院
2)通信地址:芙蓉區解放西路61號
3)聯系人:陳百其
4)聯系電話:13637478752
2、評價單位
1)名稱:湖南省國際工程咨詢中心
2)通信地址:長沙市芙蓉區東二環一段1139號湖南國際商務中心2樓
3)聯系人:蔣定坤
4)聯系電話:073184517845
六、信息發布有效期限
本次信息發布和征詢公眾意見的有效期限自本次發布日起10個工作日內。
2015年6月5日